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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开源创新过程中各参与主体违规使用源代码产生的违约侵权行为不利于开源社区建设发展. 对此本研究基于贡献者视角, 构建双方演化博弈模型, 考虑成本收益因素在不同阶段对初始贡献者和后续贡献者双方演化行为的影响, 探讨不同类型许可协议行为限制强度和违约侵权行为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借助Lotka-Volterra模型测度不同类型许可协议发展扩散趋势, 以期规避违约侵权现象的同时调动广大贡献者协作开发积极性. 研究结果表明: 在初始阶段非经济收益系数和保护强度的提高对遏制违约侵权现象具有显著作用, 限制型许可协议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演化第二阶段后续贡献者积极性不高, 经济收益系数是影响初始贡献者策略选择的关键因素, 限制型许可协议市场份额仍占据略微优势, 对宽松型许可协议的抑制作用逐渐减弱;演化第三阶段随着保护强度和后续贡献者初始意愿的增加, 初始贡献者选择宽松型许可协议策略的速度明显提高, 此时宽松型许可协议市场竞争力更强, 扩散速率更快.
关键词:数字开源社区;开源许可协议;违约侵权;演化博弈;Lotka-Volterra模型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在数智时代广泛连接、同步演进和网状协作特性的催化下,开源社区正成为技术应用和行业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对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服务等数字创新创业活动的成功开展发挥着重要且关键的驱动作用。而开源许可协议作为构筑开源生态的法律基础,是开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性保障,更是开源社区知识资产有效的治理机制。基于开源许可协议,贡献者间通过知识共享、软件和程序代码分享等进行协同开发合作,持续不断地实现开源知识、技术的探索和创新,共同促进开源社区的繁荣与发展。但不同类型开源许可协议在开源社区的分发、源代码公开、授权等方面规定不同,在现实协同合作创新过程中,各参与主体出于自身利益,不遵守开源许可协议、违规使用开源代码产生的违约侵权行为,不仅不利于开源技术的推广,还会对开源社区的成长与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消极影响。例如2017年柚子公司APICloud软件中违规使用源代码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数字天堂公司应享有的各项权利;2018年玩友公司因未公开罗盒公司基于Virtual APP中的初始源代码而违反GPLv3许可协议。上述案件中的违约行为不仅使侵权方面临经济赔偿损失、技术开发创新受限等问题,还极易降低被侵权方源代码贡献积极性。一旦违约侵权行为发生将使贡献者间产生信任危机,增加任务协调难度,阻碍开发活动有效衔接,甚至导致重复开发等资源浪费现象,降低开源技术创新效率。因此,如何促使贡献者依托开源许可协议合法合规地使用源代码,不断修正、赓续、完善高价值开源作品,减少知识产权纠纷,是扩大开源社区影响力,形成高原创性、低可替代性开源生态的关键。
二、主要内容
本文在分析不同类型开源许可协议异质性特征以及开源社区贡献者合作机理基础上,结合知识产权理论、演化博弈理论以及种群竞争理论构建初始贡献者、后续贡献者双方演化博弈模型,对博弈系统中不同参数约束条件下的演化稳定策略进行分析,揭示开源社区不同发展阶段主体行为演化特征以及遏制违约侵权现象的关键因素;其次借助Lotka-Volterra模型探讨不同发展阶段开源许可协议的扩散情况以及市场份额变化情况;最后利用数值仿真对演化博弈模型中非经济收益系数、经济收益系数、保护强度等参数进行灵敏度分析,探究不同因素对双方决策过程的具体影响,比较不同阶段Lotka-Volterra模型中抑制系数、替代系数发生变化时不同类型开源许可协议的扩散速率大小。
三、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主要结论如下。
在初始阶段,初始贡献者重视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而选择限制型许可协议,而后续贡献者因该类许可协议在二次分发、闭源销售等开发行为方面的严格规定往往创作时间、技术成本增加,故其合法合规使用源代码概率极低,违约侵权动机较高。在该阶段努力成本系数并非影响双方策略选择的关键因素,而非经济收益系数的提高和限制型许可协议保护强度的提升对后续贡献者违约侵权行为存在明显的遏制作用。同时借助扩散模型可知,限制型许可协议将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扩散速率更快,其竞争力远高于宽松型许可协议,对其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
在第二阶段,后续贡献者逐渐意识到违反许可协议带来的成本和风险较高而选择遵守许可协议,合法合规使用源代码。在该情形下,违约侵权现象虽得到遏制,但贡献者积极性不高,不利于开源社区持续发展。经济收益系数的提高是改变初始贡献者的策略选择的关键,宽松型许可协议市场份额逐渐提高,但受初始阶段开源社区开发环境以及后续贡献者是否产生违约侵权不确定性的影响,限制型许可协议市场份额仍占据略微优势,其对宽松型许可协议的抑制作用逐渐减弱。
在第三阶段,初始贡献者了解到宽松型许可协议不仅可调动后续贡献者协作开发的积极性还能为自身带来更多潜在的经济收益,从而对宽松型许可协议的认可度提高,后续贡献者也在宽松型许可协议限制下合法合规的使用源代码,对自身创作、开发的软件进行闭源销售,赚取更多商业利益。宽松型许可协议保护强度的提升和后续贡献者意愿的加强对初始贡献者收敛至稳定状态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在该阶段宽松型许可协议在市场份额中占据明显优势,扩散速率更快,对限制型许可协议的替代作用较强。
本文政策建议如下。
在数字开源社区发展初期,应注重对后续贡献者的非经济激励,提升其参与合作开发的持续性,充分利用顶尖工程师基于限制型许可协议贡献高质量和前沿的技术知识,提升技术内容优势的吸引力度,以线上问答社区、技术文章发表、线下沙龙为活动载体,传递社区价值,提升贡献者间的信任度和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同时加大对违规使用源代码贡献者的打击力度,协同开源基金组织,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开源许可协议的法律属性。
在第二阶段,需基于宽松型许可协议加大对初始贡献者的经济激励力度。可通过设计产品性能挑战赛、黑客马拉松、漏洞分析大赛等社区活动,促进社区贡献者间的深度交流的同时为发展良性友好的商业合作关系打下坚实基础,为初始贡献者提供可进行咨询、培训等服务及配套软、硬件销售的途径或平台,并对发布高质量、高价值源代码的初始贡献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当开源社区逐渐成熟而进入第三阶段时,应强化社区管理规范作用,并通过高峰论坛、交流讲座等线下活动提升贡献者话语权优势,使其深度嵌入社区人际网络,建立自身核心领导力,构建开源身份标签,提升其参与开发创作的意愿,增强开源贡献中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打造优质开源生态系统的同时不断推进高质量开源技术创新发展。
四、边际贡献与未来拓展
在研究视角层面,大多数学者研究多从外部环境规制角度关注贡献者违约侵权行为发生后的维权、救济和引导,而本文则在比较开源许可协议异质性特征的基础上剖析经济收益、非经济收益以及努力成本等成本收益因素对违约侵权行为产生前的内在制约作用;在研究方法层面,不同于开源创新领域常用的案例研究、多元统计分析等方法,本文从动态角度将初始贡献者、后续贡献者视为有限理性条件下的“经济人”,采用演化博弈方法更加精确地反应各参与决策方在现实实际情况中的心理感知情况,揭示其行为演化特征的同时利用数值仿真更加直观展现不同因素对双方策略变化的具体影响程度;在研究价值层面,本文从系统论的角度将开源社区在时间维度的演化过程分为不同阶段,对系统中存在明显竞争共存关系的“种群”其生存发展状态进行分析,以期为打造优质开源生态系统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支持。
本文也存在一些局限,可以在未来研究中继续完善。首先,可考虑社区或政府与贡献者间的联系,从多方主体博弈角度对复杂情况进行讨论;其次,演化博弈模型与扩散模型有待继续完善,可结合计划行为理论、社会认知理论等继续构建更加贴合现实的模型;第三,在数值仿真部分未来可针对国内外开源社区具体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考察,收集实际样本数据后对模型进一步研究。
本文摘编自《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24年,第44卷,第8期论文《数字开源社区异质许可协议下贡献者策略演化及扩散研究》(点击题目链接全文);
作者:邢青松1,2, 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数字经济,大数据决策,技术创新与协同创新管理;周宝嵘1, 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数字经济,技术创新与协同创新管理;邓富民2,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工业工程,技术创新管理,协同创新
1. 重庆交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重庆 400074;
2. 四川大学 商学院, 成都 6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