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与科技公司合作发展金融科技:“如愿以偿”还是“事与愿违”?

来源:《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时间: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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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百度

摘要:与科技公司合作是区域性银行发展金融科技的重要手段. 本文在手工收集和判别双方合作情况的基础上, 以 334 家区域性银行为样本, 构建 PSM-DID 模型实证考察了合作发展金融科技对区域性银行的经济后果. 研究发现: 总体而言, 合作能够显著促进银行贷款规模的增长, 但会提高不良贷款率和降低资产收益率, 该结果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和处理内生性后依然成立. 进一步, 合作对零售贷款和公司贷款的影响对比, 以及业务合作和技术合作的效果对比一致表明, 零售信贷为主的业务合作存在明显的委托代理问题, 且当作为代理方的科技公司能够自营贷款业务或同时与多家银行合作、委托银行的金融科技实力或话语权较弱时, 代理问题的负面影响更明显. 本文不仅立足科技驱动金融创新的独特情境, 拓展了金融中介委托代理问题的理论研究, 还为科学评价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发展模式的经济后果提供了参考依据.

关键词:金融科技;委托代理问题;联合贷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新一轮数字技术驱动的金融科技发展不仅孕育了一批新型金融科技公司,还推动了持牌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当前,商业银行逐渐成为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绝对主力,科技公司则回归科技本源,定位于为持牌机构提供技术输出和服务。截止2021年底,多达168家银行相继与科技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合作模式来发展金融科技。针对商业银行与科技公司如火如荼的合作实践,我们不禁想问,双方合作的效果究竟是“如愿以偿”还是“事与愿违”?银行金融科技实力是否得以提升?监管层近些年又为何对联合贷为代表的零售信贷合作密集实施强监管?

事实上,针对合作发展金融科技的经济后果,理论上存在两种对立观点:一种基于比较优势理论的观点认为,银行与科技公司的优势互补可以实现协同效应,使银行在“干中学”中提升科技实力。另一种观点则是,以区域性银行为主的多数银行将引流获客、风控初筛等业务委托给科技公司,进而合作存在明显的委托代理问题。

基于此,本文在手工收集双方合作情况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实证考察与科技公司合作对银行的经济影响,并揭示以零售为主的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委托代理问题,以期为我国当前金融科技健康发展、监管层实施科学监管提供有益参考。

二、主要内容

本文首先利用搜索引擎获取公开媒体报道,手工收集并判别每家银行与科技公司的合作情况;其次,利用2011—2019年财务数据完整的334家区域性银行的面板数据,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重差分模型(PSM-DID),实证考察与科技公司合作对银行经营表现的影响。最后,利用合作影响零售贷款和公司贷款的对比证据、基于双方业务合作可能性的子样本分组检验,以及从代理方发生代理行为的可能和委托方实施有效监督的能力等多个方面,对合作中的委托代理问题进行机制检验。

三、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的研究结论总体上支持委托代理理论的观点:尽管合作促进了银行贷款规模增长,但会降低银行资产收益率和提高不良贷款率;进一步,合作对零售贷款增长和并不影响公司贷款的对比证据,以及合作显著增加银行技术服务费支出的证据一致表明,以联合贷为代表的零售信贷合作是导致代理问题的关键原因。此外,从委托代理双方特征来看,如果科技公司自营相关业务和与多家银行同时合作,或者如果委托银行的金融科技实力和话语权较弱,代理问题进而合作的负面影响更为明显。

本文的重要启示和政策含义包括两个层面。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在与科技公司合作的模式下,银行既需要提前制定明确的“干中学”长远方案,还需谨防委托代理问题导致的不良后果。如果无法对合作方实施有效监督,容易将银行置于“不得不合作,但事与愿违”的尴尬境地。从行业发展及监管重点来看,针对金融科技创新衍生的新业务和新模式,一方面要引导银行快速增强自身数字化能力,避免低质量合作。另一方面是鼓励科技巨头在隐私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取之于民、惠及于民,规范科技公司和机构法人之间竞争与合作的市场秩序。

四、边际贡献与未来拓展

论文可能的创新概括为三点:第一,拓展了传统商业银行与新型金融科技公司的关系研究;第二,立足科技驱动金融创新的独特情境,丰富了委托代理理论及其实证研究的相关文献;第三,针对业界广泛实践和监管高度关注的联合贷,提供了以零售信贷为主的业务合作具有不良经济后果的探索性证据。总体而言,本文基于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科技的现实背景,不仅拓展了金融中介委托代理问题的理论研究,还为科学评价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发展模式的经济效果提供了参考依据。诚然,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因数据所限,对联合贷及其委托代理问题的深入实证证据尚为缺乏。如能获得有关联合贷款、助贷、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业务往来、技术与流量合作的细粒度数据,未来可进一步对本文提出的委托代理问题进行深入实证检验,以及针对商业银行金融科技的发展模式选择及经济后果进行系统考察。

五、写作、投稿过程的心得体会

本文从选题、数据收集到最后录用经历4年之久,仅手工收集合作数据的工作就耗时半年之久。论文初稿完成后,我们先后参加了“中国金融科技学术年会”“China International Risk Forum”“互联网与数字经济论坛”“中国金融教育论坛”“中国金融学年会”“金融系统工程与风险管理年会”“中国金融前沿学术论坛”等多个学术会议,得到了诸多领域专家和点评人的宝贵建议,并获评“会议优秀论文”1次。在进行反复修改、补充和完善后,我们于2024年2月将论文投稿至《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编委专家和四位审稿专家对文章的创新点、实证方法、实证结果解读及论文框架等提出了非常有建设性的意见,使得论文质量得到了实质性提高。在此,所有作者对《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编辑部、编委专家、四位审稿专家的辛苦付出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我们也将以此文为新起点,与各位同仁携手共进,推动金融科技和数字经济领域的基础前沿和创新应用研究。


本文摘编自《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26年,第46卷,第2期论文《银行与科技公司合作发展金融科技: “如愿以偿”还是“事与愿违”?(点击题目链接全文)

作者:李强1, 博士,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胡俊2,*(通信作者), 博士,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金融科技与银行信贷;戴嘉诚1, 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 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曾勇1,博士,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公司财务与资本市场

      1. 电子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成都 611731

      2. 西南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 成都 6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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