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26日,韩国国会通过《政府组织法》修正案,决定撤销已设立78年的检察厅。图为韩国检察厅。
2025年9月26日,韩国国会通过《政府组织法》修正案,决定撤销已设立78年的检察厅。虽然最大在野党国民力量党企图利用“冗长辩论”程序进行干扰,但无法阻止共同民主党联合其他进步政党借助多数席位优势推动该法案获得通过。这意味着韩国贯穿司法体系的“检察体制”即将终结。
韩国检察厅权力过于集中,一直被诟病为“国中之国”,其既能指挥警察进行侦查,又能决定是否对嫌犯发起诉讼并提出量刑建议,“垂直一体化”的结构在法律上保障检察厅所谓“独立”,政治上却便利其大搞权力自治。无论在军政独裁时期还是民主化之后,韩国检察厅都在挥动“反腐利刃”的同时,扮演着“政治清算工具”的角色,与长期以来左右韩国权力斗争的“青瓦台魔咒”息息相关。
30年司法改革起起伏伏
自20世纪末民主化进程启动以来,韩国检察厅的权力分配与政治地位一直是政权更迭的焦点。每一届总统都试图以“去政治化”为名重塑司法体制,然而每一次改革都最终陷入权力的回摆。
金大中执政时期,韩国首次尝试削弱检察垄断,1999年设立“特别检察官制度”,由国会批准独立检察官负责调查高层案件,旨在防止检方滥权,但这一制度起初更多是作为一种政治象征被设计出来。
政治与检察关系的裂痕在卢武铉任期内彻底公开,如破格任命非检察体系出身的法务部长,冲击以“期别—序列”为核心的组织文化,“总统与检察官对话”机制非但没有缓解矛盾,反而推高了不同权力分支互不信任的程度。政府最终废除《检察厅法》中“检察同一体”条款,强化检察问责,这一改革一度短暂激起社会期待,但却很快被制度惯性所吞没。卢武铉下台后遭检方调查含恨自杀,也给其亲手发起的“检察改革”贴上悲剧性的政治符号。
此后,保守政权对检察厅的态度由防范转向依赖。在李明博、朴槿惠先后执政的时期,围绕重大政治和经济争议问题的朝野斗争无休无止,进一步固化了社会对于“检察常态化介入政治周期”的印象,为此后“限制—恢复—再限制”钟摆的反复摇摆提供了社会心理土壤。李明博、朴槿惠虽然均提出“收缩检察权”构想,但都无果而终。朴槿惠更在下台后成为检方清算的对象,亲身印证了检察权的双刃属性。
文在寅执政时期,司法改革进入白热化阶段。他设立“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并通过立法剥夺检察厅多数侦查权,试图实现“侦诉分离”,却遭到检察体系强烈抵制。文在寅任命的检察总长尹锡悦甚至反客为主,使改革演变为检方与青瓦台的公开冲突。文在寅在执政后期被迫作出让步,检察改革几近搁浅。
尹锡悦上台后全面恢复检察权,颁布总统令重启检方的“补充侦查权”,并任用多名检察官出身的人士担任内阁要职,舆论称这一时期的韩国政坛为“检察共和国”。然而,尹锡悦因“戒严事件”被弹劾下台并身陷囹圄。
权力版图重新划分
过去30年来,韩国司法改革伴随朝野政治斗争反复进行,裁撤检察厅不是制度调整而是权力重组。
根据新法案,侦查权与起诉权被拆分,侦查权由行政安全部新设“重大犯罪调查厅”行使,起诉权则交由法务部下属“起诉厅”,检察官的“补充侦查权”和“抗诉权”同时废止,全国约2000名检察官及两万余名辅助人员将被重新分流,刑事司法体系的权力结构将被彻底改写。
在韩国政法语境中,“别件侦查”(当既有案件推进不顺时,转而在相同主体上并行或扩张其他罪名线索)与“起诉独占”(检方决定是否起诉的排他权)长期并存,客观上扩大了检方在“侦查—起诉”链条中的裁量空间,配合案件进程的选择性信息披露又强化了舆论的预断倾向。正因为此,外界并不单以权力大小看待检察厅,而是关注其制度结构是否可被政治利用,这恰是本轮改革触及的敏感神经。
在总统李在明看来,重新推进检察权改革既是对文在寅时期改革遗产的继承,也是重塑政治秩序、重建权力平衡的标志。事实上,撤销检察厅是行政重新掌控司法的过程。过去韩国的法制结构依赖检方制衡行政,今后权力链条从“司法主导”转为“行政主导”,形成了“分权式集权”的新格局。短期内,这种调整或可缓解司法政治化,但从长期的制度演化看,行政整合并不必然意味着法治进步。
司法界普遍认为,“侦诉分离”的设计并未真正分权,反而会造成权力集中。侦查与起诉机构均受总统任命的部长领导,检察体系独立性被彻底瓦解。反对者并不否认检察权需要被制衡,但认为“侦”与“诉”被分别置于两个同属行政序列的部门,其间协调将由政治任命的部长仲裁,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外部独立监督;而在“别件侦查”和“起诉独占”这类长期争议的实践层面,仅以组织拆分替代程序约束,反而会把“分权”变成“层级上收”。法律还担心,新体制下“侦诉分离”将导致责任模糊、程序拖延。韩国律师协会就对沟通成本上升、案件周期延长、误判风险增加表达了忧虑。反对党更指责该改革是“行政权对司法的再征服”,暗示李在明的真实意图在于确保自己将来卸任后免遭检方“追责”。
民间舆论也深度分裂。支持者厌倦检察特权,认为此举能让司法重回民主监督;反对者担忧行政干预成为常态,使韩国陷入“政权更替即司法更替”的恶性循环。韩国盖洛普民调显示,支持者与反对者的比例几乎持平。
实际上,这场改革的焦点早已超越制度技术层面,无论是“侦诉分离”还是“司法再建”,都只是政治权力再分配的表层形式。李在明政府既希望通过改革强化其政治合法性,又试图借此强化行政主导权。司法改革将再次成为政治斗争的延伸。
真正的改革,不在于机构更替,而在于政治文化能否超越“以清算为正义”的宿命。当法制沦为权斗工具,韩国的政治现代化便无从谈起。唯有建立超越党派、超越清算的司法信任,韩国才可能跳出权力循环,让法制重新成为国家稳定的基石。
作者:崔明旭,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副教授;周晓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干部
来源:《世界知识》2025年12月1日,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