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参与下再制造模式选择及决策研究: 外包VS授权

来源:《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时间:2025-10-27

摘要:基于核心零部件无法自主制造和再制造的特点,考虑供应商向下游企业提供核心零部件。建立了由供应商、制造商和再制造商构成的供应链决策模型,其中制造商和再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均向供应商采购零部件。分别探讨了供应商主导和制造商主导情形下的外包再制造模式和授权再制造模式,分析和比较了两种模式下的均衡解,以及相应的消费者剩余、环境影响和社会福利。研究表明,在供应商主导情形下,供应商不会改变两种再制造模式下核心零部件的采购价。但在制造商主导情形下,供应商会改变对再制造商制定的采购价;在任意主导情形下,相比于授权再制造模式,外包再制造模式下的回收率、供应链利润、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更高,且环境影响更低。此时,制造商和再制造商之间应该采用外包再制造模式;但在外包再制造模式下,当回收规模系数较大时,应鼓励制造商主导供应链;反之,应鼓励供应商主导供应链。

关键词:外包再制造;授权再制造;再制造模式选择;供应商参与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产品迭代速度越来越快,进而导致严重的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目前,很多国家都采取了相关措施以应对这一问题。2021年,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再制造是指将使用过的、损坏的或废弃的产品恢复到具有同等保修的新产品的质量标准的过程,被认为是可持续生产的关键战略,也是循环经济的关键要素。

但是,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再制造技术匮乏、以及再制造技术投资成本高等原因,一些原始设备制造商无法独立开展再制造业务或不愿意进行再制造,因此大部分的再制造业务是由第三方再制造商完成的。在知识产权保护下,外包和授权是原始设备制造商可行的选择。目前,对于制造商来说,常见的再制造模式包括外包再制造和授权再制造。

在再制造过程中,由于再制造修复技术落后和专利保护等原因,再制造商无法对某些零部件进行再制造,甚至原始设备制造商也无法对某些零部件进行自主生产,而不得不向供应商购买。例如,在汽车行业,博世为多家汽车公司提供结构精密的电子元件和控制模块等零部件,这些零部件均无法由企业进行制造。而其它再利用价值较高的发动机等零部件均由第三方再制造商实施再制造。在上述行业中,制造商和再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都需要向上游供应商采购核心零部件。但是,供应商的参与使得原来的供应链结构发生了改变,进而会对制造商和再制造商的决策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供应商的参与如何影响制造商和再制造商的决策和最优的再制造模式、供应商在供应链中的不同决策地位会如何影响制造商和再制造商的决策和再制造模式、以及供应商的参与是否加剧供应链的双重边际效应等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本文考虑上游的供应商为制造商和再制造商提供核心零部件,探讨存在供应商时制造商和再制造商的最优再制造模式选择和决策问题。基于此,本文构建由供应商、制造商和再制造商组成的供应链决策模型。首先分析不同主导情形下外包再制造模式和授权再制造模式下的均衡解;然后,对两种模式下的均衡解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从消费者、环境和社会福利的角度讨论了最优的再制造模式。所得结论能够为供应链管理者和政府提供管理见解和决策支持。

二、主要内容

考虑由供应商、制造商和再制造商构成的再制造供应链模型。对于供应商而言,供应商生产某种结构精密的核心零部件,由于研发专利和成本等原因,该核心零部件无法由下游制造商或再制造商进行制造或再制造。然后,供应商分别向制造商和再制造商提供核心零部件。对于制造商而言,制造商负责生产除核心零部件之外的其它零部件,并通过装配完成最终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于再制造商而言,再制造商负责废旧产品的回收和再制造活动,但必须向供应商采购核心零部件。制造商和再制造商之间的再制造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以合作为主的外包再制造模式;该模式下,制造商将再制造业务外包给再制造商。具体地,制造商向再制造商支付单位再制造品的外包费用,然后制造商负责出售新品和再制造品。

2)以竞争为主的授权再制造模式;该模式下,制造商授权再制造商进行再制造。具体地,制造商向再制造商收取单位再制造品的授权费用,然后制造商和再制造商分别负责出售新品和再制造品。

针对供应商和制造商主导的两种情形,分别探讨了外包再制造模式和授权再制造模式下供应商、制造商和再制造商的决策策略,然后分析了不同的再制造模式对消费者剩余、环境和社会福利的影响。

三、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主要结论如下:(1)无论是供应商或制造商主导供应链,与授权再制造模式相比,外包再制造模式下废旧产品的回收率、新品和再制造品总量、供应商和制造商的利润、消费者剩余、社会福利更高,且再制造品的价格和环境影响更低。(2)在授权再制造模式下,或者在外包再制造模式下当回收规模系数较大(较小)时,制造商(供应商)主导时的废旧产品的回收率、新品和再制造品总量、供应商和制造商的利润、消费者剩余、社会福利更高,且再制造品的价格和环境影响更低。(3)在供应商主导情形下,两种再制造模式下供应商向制造商和再制造商制定的采购价均分别相同;但在制造商主导情形下,供应商会针对不同的再制造模式向再制造商制定不同的采购价;在所有情形下,制造商制定的新品销售价格相同。(4)与制造商主导情形相比,供应商主导情形下核心零部件的采购价更高,进而加剧供应链的双重边际效应。

政策建议如下:从废旧产品的回收率来看,供应链成员可以向市场中的消费者积极推广再制造产品,从而提高消费者对再制造品的支付意愿,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废旧品的回收率,还能够提高供应链成员的利润;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来看,基于全生命周期分析法发现,在任意主导情形下,外包再制造模式下的环境影响总是低于授权再制造模式。另外,无论单位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大小,外包再制造模式下的社会福利更高。因此,从供应链总利润、消费者、环境和全社会的角度综合来看,政府和供应商应该鼓励制造商和再制造商之间采用外包再制造模式,即合作模式,而非竞争模式,这样不仅能够有效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还能提高社会总效益。但是,当制造商和再制造商采用外包再制造模式时,若回收规模系数较大,应鼓励制造商主导供应链;反之,则应鼓励供应商主导供应链以使各利益相关者受益。

四、边际贡献与未来拓展

本文的贡献在于:1)针对核心零部件无法进行自主制造和再制造的特点,考虑上游供应商提供零部件,拓展了仅包含制造商和再制造商的供应链模型;2)针对供应商在供应链中的决策地位,分别探讨了供应商主导和制造商主导的情形,并对不同主导情形下的再制造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3)从供应链、消费者、环境和社会福利的视角探讨了不同主导情形下最优的再制造模式,并针对不同模式下的最优主导者进行了探讨。

本文下一步的研究方向将考虑供应商针对核心零部件采取统一定价的模式,分析该模式下再制造供应链的绩效;另外,还可以考虑供应链成员的合作联盟,研究不同的合作联盟方式对不同成员和再制造供应链绩效的影响。

五、写作、投稿过程的心得体会

本文的研究思路来源于作者长期对再制造闭环供应链管理领域的思考和研究兴趣。作者感谢《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编辑部老师和外审专家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使得文章的质量和学术价值得到了较大提升。


本文摘编自《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25年,第45卷,第7期论文供应商参与下再制造模式选择及决策研究: 外包VS授权(点击题目链接全文)

作者:丁军飞1, 博士,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运作管理, 供应链管理;浦徐进1,博士,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供应链管理; 夏西强2,*(通信作者),博士,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绿色供应链, 再制造管理

      1. 江南大学 商学院, 无锡 214122

      2. 郑州大学 商学院, 郑州 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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